关于考试报名费退费事宜的通知

近期,有部分考生因个人原因取消考试报名,并向考试事务局提出退费申请。根据我会研究决定,现就考试报名费退费事宜通知如下:

1. 考试报名费一经缴纳,原则上不予退还。

2.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(含缺考)的,不予退费。

3. 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自然灾害、突发疾病等)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,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考试机构申请退费。

4. 因考试机构原因(如考场临时取消、考试无故延期等)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参考的,可申请退费。

请各位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。